茶陵检察:非法触碰六合彩 不“刑”也要“罚”
2025-07-10 08:32:1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刘凤 | 点击量:1011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刘凤)“检察机关都决定刑事不起诉了,是不是就没事了?”近日,一桩不起诉案件后的检察意见,清晰地划出了一条法律红线—— 非法触碰“六合彩”,即使不追究刑事责任,也必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!

20231月,刘某某在网络上接触到一个赌博APP,该APP利用“地下六合彩”的开奖信息设置了特码(赔率147.26)和平码(赔率11)等赌博玩法。平台客服告诉刘某某,介绍他人投注可赚取0.26-2.26 倍的佣金。在利益驱使下,刘某某积极向多人推介该APP,接受他们的投注并上报给平台客服,以此赚取佣金。20231月至20246月期间,他累计接受他人投注金额达18万余元,赢取赌资31 万余元,个人非法获利约5万元。

202410月,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经审查,刘某某构成赌博罪,但因犯罪情节轻微,且具有坦白、认罪认罚、退赃、初犯等从轻量刑情节,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同时,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本质和社会危害性,其组织、介绍多人参与网络赌博并接受投注牟利的行为,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关于赌博的禁止性规定。

20251月,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启动“行刑反向衔接”机制,向公安机关发出《检察意见书》,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。2月,公安机关采纳意见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刘某某的案例敲响了警钟:“擦边球”打不得,利用网络APP、打着“游戏”“竞猜”幌子的“地下六合彩”,其赌博本质不变,参与即违法,经营即重罚;“中间商”做不得,介绍他人参赌、接受投注、抽头渔利,即使不是平台老板,也是为赌博活动提供关键帮助,同样构成违法甚至犯罪;“不起诉”不等于“免死金牌”,刑事不起诉只是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,绝不代表行为合法,更不意味着可以逃避行政处罚、民事赔偿等其他法律责任。法律对违法行为的追责是多维度的,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启监督无死角模式,在作出刑事不起诉决定后,通过“行刑反向衔接”发出检察意见,及时跟进监督,体现了法律追责的完整性和“违法必究”的坚定态度。

在此,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:“地下六合彩”及其相关的赌博活动,如同社会毒瘤,不仅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损失,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。不要轻信任何形式的赌博诱惑,无论是直接参与投注,还是为其提供介绍、推广等帮助,都踩在了法律的雷区。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保持对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,通过刑事追诉与行政处罚衔接等多种方式,全方位打击此类违法犯罪。请大家务必敬畏法律、远离赌博,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
责编:刘惠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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